2022-02-16

博主:adminadmin 2023-11-07 89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47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这是一篇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出来的文章。因为能够想出来和能够写出来,实在有很大的差距,有些事情,躺在床上天马行空,但一旦拿起笔,才感觉到自己词汇之贫瘠,对文章写作造诣之浅薄,实在撑不起自己那颗仿佛有臆想症的脑袋。

但我也不是个完全没有行动力的人,想做的还是要试着做一做,你瞅瞅,即使百般不情愿,我还是来做了。我抗拒了人的惰性,不会服从自己的欲望,而选择做一件正确的是,我来写这篇文章,只是因为我认为把它写出来是一件正当的事情,而不是思考写这个文章的目的和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康德理论吧。(对于康德的理论,那段书其实我还没有读完,万一写完了发现不对,那就不对吧……)

话还是要从六个月前说起,半年前的8月13日,一个演员,因为几张某社前的樱花照,被造谣网暴,三天全网消失。这对于我来说,非常的匪夷所思,是我前半生中从未遇见过的事。虽然身边有一些人和我说,这不是新鲜事,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毕竟是我遇到的一个,毕竟是对我影响最深刻的一个,所以,我没办法熟视无睹。于是,想从我最近的所思所想,以及最近思考的角度再来看一下这件事情。

当樱花照被曝光之后,该演员发了一封道歉信,信的内容基于了两点进行了道歉和说明:

1对于婚礼举办场所的历史背景和参加婚宴的其他人政治背景失察。

2对当地建筑物当地历史知识的欠缺,以及在拍照时对入画内容的不谨慎。

而道歉发出来后,各个媒体开始对其进行评价。这些评价,几乎都是基于其本人的道歉来做。也就是批评他的参加婚礼的失察,以及批评他对在某社前拍照行为的无知,并且指出无知不是借口。

那么,首先我想就各个媒体对他的道歉的评价从我的角度做一下阐述。

首先,认定一个人有没有错,有没有存在失德问题,我认为不应该依据这个人有没有为自己的行为道歉,而是要依据其行为的动机及事实。就好比,如果我被一个人从楼上推下去,正好砸到了一个人,那我到底有没有失德?我认为是没有的,因为首先,从楼上下去,不是我主动选择坠落,其次,我坠落的路线是受地球引力及风力的影响而产生的下坠和偏差,而正好砸到了在那个位置上的人,我的整个行为过程都没有我的自由意志的体现,那么我的这个行为就是没有道德上的问题的,所以不存在失德。

或者另一个类比,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一个急刹车,全部人向前倒去,我随着人群向前倒,踩到了前面人的脚,我向这个人道了歉,但我有失德吗?没有,急刹车,我是由于惯性向前倾,而不小心踩到了正巧在那个位置上的你的脚,我为我踩脚的行为向你道歉,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失德,我也相信,你也会原谅我,而不会故意踩回来报复,或者谴责我不要再坐公交车。

那么我认为他的行为其实是可以类比的,他的樱花照,确实在实质上让一些人产生了不适感,他为这个不适感向大家道歉,但,这并不等于这个过错在他本人,也不能说明他就是失德,而是要看他产生这个行为的动机以及他的主观意愿。

下面,我想讨论一下,他的两点道歉:

1对于婚礼举办场所的历史背景和参加婚宴的其他人政治背景失察。

这里,媒体基于他的这条道歉,也对他去乃木神社参加婚礼做了批判。我首先是不同意这种批判的。这里要看他去参加婚礼和与dv夫人合影的动机和行为到底算不算失德。

这里的行为,请我们思考一下我们大众的基本的基于朴素道德价值观的行为。如果你的好朋友邀请你去异地参加婚礼,你接受邀请,并前往,那我想,你一定是基于对好朋友结婚的欣喜,想去见证这个美好时刻而欣然前往的。同时,在婚礼上,好朋友向你介绍一个同是参加婚礼的客人,并希望你们合影,那么,朴素善良的你,基于最最朴素的道德价值观的做法,肯定是顺应朋友的要求,与客人合影。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并且符合人民最朴素的道德价值观的。为朋友结婚而开心,接受朋友婚礼的邀请,希望见证朋友的幸福,欣然前往。尊重朋友和朋友邀请的客人,在朋友的要求下与其合影,没有问题,都是非常良善的人的所思所想。那么,这位演员做的,有和差别呢?不也是一件普通的基于最基本的道德观的事情吗?去见证好朋友的婚礼,尊重朋友及朋友的客人,在朋友的邀请下,与该客人合影。

没有对婚礼场地和参加婚礼的人进行政治背景和历史背景的调查,他也就不知道这个地点的意义以及这位客人的身份背景,正说明,他在去参加婚礼以及在于旁人合影时,并没有任何上升到伤害人民感情的主观动机和认知,反而,出于尊敬与对方合影,在他看来,也许才是他用尊重与行为上的道德,表现出中国人友好礼貌的道德观。毕竟,这个神社有多冷门,这位艺人有多冷门,基于一般大众常识,我觉得是不需要赘述的,那如果你非要不相信他的非主动性,那么请加入目前缺失的调查环节,并拿出你质疑的证据来。

而,要求他作为一位公众人物,应该有所谓的zz敏感性,那我们也要从动机的角度来考察。如果他出于所谓的政治敏感性,对场地和相关人员背景进行调查,而拒绝前往,难道这就是他的更高道德体现吗?我认为不一定,当然,有可能是因为爱国,厌恶此处,选择不去,我认为这确实非常道德。但我仍认为这么高标准的道德要求,要求人们在参加一次婚礼前要对在场嘉宾和场地做详细的背景调查,有点儿过为已甚。但还有另一种动机,就是我怕这件事会影响到我的前途,会让我与敏感的zz挂钩,不利于我的发展。那基于这种动机的不去,不合影,我不认为是道德的,因为他只是通过不去这个手段,达成另外的他不想毁掉自己的前途的目的,这与道德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我认为,所谓公众人物的zz敏感性,其实与道德并无关系,一个人的zz敏感性不高,可能表现在,不会在去某地之前做深入的背景调查,但并不等于他不爱国,而那些把此事拔高到去就是不爱国的,显然没有基于自身而对这件事进行理性的思考。爱国是人们最朴素的情感,它可以通过很多很多的事情得以体现,比如你努力工作,为国家创造价值,比如你热心公益,积极为山区捐款捐物,比如你在国家遭遇自然灾害、疫情等情况时,挺身而出,比如你渴望组建一些为国家发展有益的组织为人类的发展做贡献。这些都是对爱国的具体表现。那么,你说,你爱国,所以在参加婚礼前,在和某人合影前,我就一定要对这个人这个地点做非常详细的背景调查,这样高标准的爱国主义,是不是有点儿过为已甚?

基于以上的讨论,我不认为其去参加婚礼以及合影的行为存在失德表现。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基于人民朴素的道德价值观而做的,为见证朋友的幸福时刻欣然前往,为尊重朋友及朋友的客人而合影,完全都是德行的体现。而对于场地和人身份的失察,更说明其在去参加婚礼和合影的过程中是非主观故意和动机上的所谓的对国民感情的伤害,尤其是基于两个一般大众都不熟悉的知识点,也伤害不到大众的情感。所以,我也不认为是不道德的体现,zz敏感性也不需要与道德挂钩。

2对当地建筑物当地历史知识的欠缺,以及在拍照时对入画内容的不谨慎。

各大媒体均对他的樱花照进行了批判。首先,我认为有些媒体对他的这个行为评价为“参观”是不妥的。因为其在道歉里没有说过自己是在参观,媒体也没有从其他渠道得到其确切的参观行为,所以直接用“参观”一次进行评价,是欠妥当的。

其次,媒体所说的无知不是借口,需要商讨: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就是不知者不为罪。不知者不为罪,也即罪过原则——无罪过不为罪。客观归罪是法治不发达的产物。人类早期的刑法充满原始复仇的自然正义观念,基本上是根据客观损害结果来决定对行为人的出发,丝毫不考虑主观罪过。认定犯罪,既要考虑客观上的行为,也要考虑主观上的罪过。

而这个评判标准,根据社会主流的价值观,按照一般人的观念进行判断。这种价值观不是行为人的价值观,也不是法律强推的价值观,而是道德生活所赋予的一般人之价值观。”

这一段,引述罗翔老师在《圆圈正义》一书中,对枪支批复的情理法的阐述。我认为在这里同样适用。书中这里阐述的是归类性错误。比如,被告人将A错当成了B,捕捉A是犯法的,捕捉B不犯法,但在当地,大部分人都不认识A,都认为A是B,那这个基于一般人的观念,他并没有违背这个观念,所以不应该成立犯罪。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无知不是借口”的无知,到底有没有基于一般大众的观念,有没有超过一般大众的无知。

“对当地建筑物当地历史知识的欠缺”,那么对当地建筑物和当地历史知识的无知到底是不是一个一般大众的无知?

还记得当天的一个科普冷知识吗?各大营销号相同文案铺开:冷知识,某社周围无任何景点,位置非常偏僻,距离东京站40分钟路程。

这是条谣言,只要查一下谷歌地图就清楚,某社地处市中心,周边非常繁华,距离北之丸公园仅90米,并且在樱花季,从社前的樱花广场到外围大道,一直到千鸟渊一路樱花,形成了东京三大赏樱景点之一的千鸟渊赏樱路线。

但,有多少人信了这条谣言,很遗憾,至少我信了。虽然我的历史知识水平实属平庸,但也自觉能够达到一般大众的水平,然而我信了。而且谣言既然可以这么轻易的铺开,那么,对当地建筑物的无知,我认为确实是一般大众的无知,毕竟知道某社真正地理位置的人确实是少数中的少数。不然这条谣言也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传播开来。同样的,我对于某社的外观样式同样是不了解,也不了解某社的建筑历史,我唯一了解的是,某社里有几个战犯的牌位,这是一个充满罪孽的地方。

所以,基于以上,我认为,其的无知并没有超出一般大众的无知。就好比,我将A当成B捕获,而当地人对A都是无知的,那就不应该算作犯罪,那么无知也就不是借口,而是一个基于大众认知的事实。

同样在《圆圈正义》的这一章里,罗翔老师提到:

“……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综合评价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那么,在他的这件事上,我认为,也要对其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做综合的评价。目前,大家所看见的是几张樱花照,引起不适,但,这只是客观事实,在此基础上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并不能呈现出来。所以不能仅从照片就对其进行道德批判,需要经过调查,与当事人的谈话从而得出主客观相统一的事实,再基于事实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且要给予当事人申诉的权利。

就好比,A杀了B,这是客观事实,B确实是被A杀死的。但,仍然需要详细的调查,而不是因为A杀了B就直接对A处以死刑。而是要调查A是蓄意谋杀,过失致人死亡,激情杀人,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者免于责罚。同时,在法院审判结果公布后,也给予了A上诉的权利。

再举例,比如A被人举报,并有人拿了几张照片做证明,那接受举报方也是要经过调查,和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后才能得出结论的,如果做出处罚决定,也同样给予A申诉的权利。

那,对于该演员事件,目前对其所造的近30条谣言的事实非常清楚,但却缺少了对谣言进行调查,与其进行沟通,以及给予其申诉权利的程序。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该有的现象,而且是明目张胆的在阳光之下发生的现象。说得再清楚点儿,这就是明显违背法治的,非但违背法治,这也是不尊重个体的表现,严重违背我国基于法治、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非程序正义的处理方式才是非常不道德的失德行为。

“如培根所言,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的水源。想必随时可能被滥用的刑罚权,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其实微不足道。”——《圆圈正义》

想想,如果我们有一天,被公司的同事举报,公司不做调查,不与你沟通,拿着几张照片直接将你开除,而且不允许你申诉。你会是什么感觉?这就是非程序正义的结果。对个体尊严的一再忽视,并不是一个民主社会的进步。

这并非是一件简单的明星失德事件,在这件事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布置谣言的幕后黑手,他精心炮制近30条谣言,三天将一个人按死在中国的耻辱柱上,凡是察觉到事情不对的人,都遭到了无情的抹黑与捂嘴。

在这件事的背后,隐藏着庞大的“水军”黑产,他们在这件事上冲官媒,制造虚假舆情,利用人民朴素的爱国主义价值观,对其竞争对手进行残忍的绞杀,他们的行为道德吗?他们是因为爱过吗?他们的目的是自身的利益,而将人民的道德情感以及该演员作为手段加以利用,达成自己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违法失德行为,这件事的恶劣程度,可以严重到影响祖国的社会安全。

这件事的背后,隐藏着对司法对程序正义的探讨,对协会垄断的探讨,对利益寻租的思考,一切的一切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希望司法在路上。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可以成为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尊重每一个个体,尊重民主,尊重自由,希望祖国的未来越来越好。我不知道能不能等到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但我知道,如果这件事得以妥善解决,绝对是我国法治与民主的进步。

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不能基于某种目的,而将其作为手段加以利用,这才是真正不道德的体现。

6月是一个略带悲伤的月份,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有多位明星离世。回顾这些离世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叹一句,人生无常。这18位相继去世的名人明星与网红,有的是意外死亡,有的是病死,有的才31岁,让人惋惜。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谁也不知道明天与意外哪个先到,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活。

1、蓝天野

6月8日,老艺术家蓝天野在家中去世,享年95岁。据悉,蓝天野出演过《茶馆》《北京人》《封神榜》等多部经典之作。其中,在《封神榜》中,他饰演的“姜子牙”,更是被誉为经典中的经典,至今无人能代替。可以说,老人荣耀一生。先后获得“新中国文艺工作六十周年表彰”、“中国戏剧奖终身成就奖”等等。最后一次出现在镜头前是6月初,老人录制一组特别节目,状态看起来不错。

2、叶志康

6月8日,活跃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影坛的演员叶志康也因病去世,终年77岁。他在《车轮滚滚》《十六岁的花季》中的表现让观众印象尤为深刻。在演艺事业上做出一番成绩后,叶志康选择从台前走向幕后。之后,叶志康担任了上影演员剧团的团长、上海市广播电视学会会长及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等职务。

3、沈威

6月11日,香港老戏骨沈威去世的消息公开。他在6月6日晚上去世,享年71岁,走的时候很安详。沈威出道五十多年以来,沈威拍摄过许多热播影视剧,包括《包青天》《笑傲江湖》《廉政行动》等,还凭借《省港旗兵》获得金像奖最佳男配角。

4、张永久

张永久是相声艺术家杨少华的徒弟,16岁拜师学艺,由于天赋出众很快就能够登台演出了。张永久还曾跟郭德纲和于谦合作过,而且两人对他的评价也非常高。在做捧哏期间,张永久和魏文亮的搭档最为默契,两人还曾经前往多个国家演出,进行文化交流,像《倒扎门》《山东二黄》《闹公堂》等都是两人的合作作品。然而,这样一位值得尊敬的老演员,却在2022年6月12日因病离世,享年78岁。

5、任鸣

6月19日晚,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任鸣因病去世。在去世前一个星期,正值人艺70周年期间,他还坚持亲自参与工作。他除了是一位管理者外,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导演,他执导的《北京大爷》《古玩》《北街南院》《玩家》等话剧深受观众的喜爱。

6、古天农

6月23日,香港著名巨星古天农突然去世。古天农是香港舞台剧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于1983年加入香港话剧团,成为全职演员,1993年转任香港中英剧团艺术总监,系该团首位华人艺术总监,次年获香港戏剧协会十年杰出成就奖。创作生涯中,多次获得香港舞台剧最佳导演奖。

7、张梅贞

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豫剧代表性传承人、豫剧阎(立品)派亲传弟子张梅贞,因心力衰竭于2022年6月24日凌晨四点病逝,享年80岁。张梅贞1941年7月出生于河南漯河,1956年参加漯河豫剧团,1978年调入河南省豫剧二团,随后正式拜豫剧阎(立品)派艺术创始人阎立品先生为师,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曾主演过《秦雪梅》《蝴蝶杯》《西厢记》《盘夫索夫》《喝面叶》等众多剧目。

8、李崇霄

6月22日,知名演员李崇霄不幸去世,享年51岁。令人疑惑的是,声明中并没有说明李崇霄的死因,网络对此众说纷纭。李崇霄是一位敬业的演员,他曾出演过《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野百合也有春天》《搭错车》《结叛的三国时代》《老牛家的战争》等经典电视剧。李崇霄还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的妻子是德国人,两人走过20多年,还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在女儿的文章中,网友能感受到那份痛苦和不舍。对于演艺圈来说,李崇霄的离世是巨大的损失。

9、阿丽玛

6月23日,媒体报道内蒙古乐队“9596”的主唱阿丽玛意外去世,让不少人感到惋惜。阿丽玛是一位来自内蒙古的姑娘,她也是“9596乐队”创立者。在她的带领下,乐队在圈内渐渐闯出了名气,还多次登上内蒙古春晚和昭君文化节等大型演出。他们所演唱的《不一样的我》《思念爱》《雨夜》《见字如面》等歌曲深受歌迷的喜爱。

10、乔羽

6月20日凌晨三点,著名词作家乔羽先生在北京因病离世,享年95岁。据悉,乔羽老师1927年11月16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宁市,在他漫长的音乐生涯中,曾执笔创作了太多优秀的作品,其代表作有《让我们荡起双桨》《我的祖国》《人说山西好风光》等歌曲,这些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了经典永恒。

11、杨秀卿

6月17日凌晨,曾在**《血观音》片头弹唱的艺术家杨秀卿辞世,享年89岁。杨秀卿前半生坎坷,失明又有腿疾,但其以乐观和坚强毅力,不仅走出了命运的悲情,还带给无数人感动及笑声,更将传统文化传承下来,是个了不起的老太太,她在晚年也采用师徒制的方式,一直在教导新人,无时无刻为艺术奉献。

12、许倩云

6月9日,艺术圈再传噩耗,94岁川剧表演艺术家许倩云在8日夜里因病在成都离世,结束了自己灿烂辉煌的艺术人生。许倩云1928年在成都出生,艺名飞琼,是川剧代表性传承人,被外界誉为“川剧皇后”。其代表作有《彩楼记》《玉簪记》《柳荫记》《拜月记》《芙奴传》《烤火下山》等,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川剧代表性传承人。

以上就是关于2022-02-16全部的内容,包括:2022-02-16、2022年6月有12位明星去世,最小者才31岁,每一位都让人十分惋惜、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The End

发布于:2023-11-0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小何生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